三部门:利用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

2022-02-24 10:05:00 来源:央广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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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《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、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明确,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、文物资源,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、节假日和寒暑假,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,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、奋发向上、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,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,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。

  《通知》从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、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、推进“文教合作”机制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。

  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方面,《通知》指出,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、剧场、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,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。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、考古遗址公园、红色旅游景区等设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,综合运用专题讲座、文艺演出、解说导览、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,推动青少年在感悟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增强文化自信。

  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将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。结合青少年特点,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,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。组织红色旅游“五好”讲解员、红色旅游金牌讲解员进校园开展党史故事宣讲,继续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、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,创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载体。

  推进“文教合作”机制方面,《通知》提出,搭建“文教合作”平台。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、文艺院团、艺术院校、红色旅游景区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、举办文教互动活动、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,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、剧场、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。

  《通知》强调,文化和旅游部、教育部、国家文物局负责对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、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,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。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”“谁主办谁负责”和属地管理的原则,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、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,坚持正确导向,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。

责任编辑:刘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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