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发文促文旅消费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

2019-08-28 20:04:00 来源: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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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民网报道,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于8月27日正式对外公布。其中几条政策鼓励文旅消费,包括活跃夜经济开设“深夜食堂”,拓宽假日消费空间开设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等。 

  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

  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,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;将智能化、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;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,简化店铺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,实行告知承诺管理;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“总部审批、单店备案”。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“一照多址”登记。开展简化烟草、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。

  这20条措施主要集中在创新流通发展、培育消费热点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强化财税金融支持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五方面。其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,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等内容成为焦点。

  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 

  打造“互联网+社区”公共服务平台,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,统筹社区教育、文化、医疗、养老、家政、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,改进社会服务,打造便民消费圈。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,给予财政支持,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。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。

  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

  今年以来,“夜经济”成为舆论热词。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》中,“夜经济”成为国家层面促进消费的20条意见之一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。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、旅游、休闲等紧密结合,适当延长营业时间,开设深夜营业专区、24小时便利店和“深夜食堂”等特色餐饮街区。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,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,完善夜间交通、安全、环境等配套措施,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。

  拓宽假日消费空间 

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,开设节假日步行街、周末大集、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,组织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,探索培育专业化经营管理主体。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给予规划引导、场地设施、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支持。 

  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 

  积极培育形成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引导自主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和认知度,推动国内销售的国际品牌与发达国家市场在品质价格、上市时间、售后服务等方面同步接轨。因地制宜,创造条件,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、首发新品,带动扩大消费,促进国内产业升级。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品牌,对于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的传统技艺,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。 

  促消费20条

  ●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

  ●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

  ●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

  ●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

  ●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

  ●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

  ●扩大农产品流通

  ●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

  ●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

  ●释放汽车消费潜力

  ●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

  ●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

  ●拓宽假日消费空间

  ●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

  ●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

  ●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

  ●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

  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

  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

  ●优化市场流通环境

 

责任编辑:褚福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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